讲两个我后知后觉的反转了的陈年旧案

2018年金马奖政治发言事件

今天划水的时候随意浏览维基百科,偶然发现当年台湾金马奖因为台独言论和大陆闹掰的事情,还有一个前置导火索。

之前我一直以为最先挑起政治话题的是台湾纪录片导演,所以后面大陆方面反击也可以理解。但从维基百科的描述来开,最开始提政治的其实是大陆这边的张艺谋,他发言的时候偷偷塞了一句”这么多年轻导演的作品,代表着中国电影的希望和未来“。这话别说台湾不愿意听了,新加坡马来西亚的观众听了也不舒服吧,难怪台湾报道说”被吃豆腐了“。

他这句话说完,台湾观众这边全黑脸了:

对比纪录片导演用台独发言反击之后的他们(李安看着旁边的刘德华心想,我都不敢拍手,你还真敢拍啊= =):


知道这件事的起因让我对整件事的印象都反转了。在我看来,本来不带入政治话题的默契被打破,第一个破坏规则开始”引战”的人是要负全部责任的。

南京彭宇案

有上面这件事我就想着写一篇日志了,但只有这一件事似乎有些单薄,所以再找个同类事情凑凑字数吧。

让我想想,说到反转,还有件印象很深的事是南京彭宇案。南京法官从此成了谈及社会冷漠时的第一鞭尸对象,那个被撞的老奶奶更是到死都背负着骂名。

维基百科提供的事后进展来看,彭宇确实撞了,笔录确实写了,但是中途找到机会翻供并成功占据舆论优势并被作为此后同类案件的代表,名字更是成了关键词被后人世代传颂。

法官的判决正确,但归因过程中用语有瑕疵,最后受到处罚(转职去街道办)和背负万世骂名。

老太太是我看了最心痛的,不仅受了委屈,更是至死都未能洗清,属于含冤而亡了。

这个案子当时影响那么大,后来又被无数次提及,甚至已经发展成一种代称。这样著名的案件竟然也会反转,这是我没想到的。我也为自己错怪老太和法官那么多年而感到愧疚。

其实在多次提前站队被反转以后,我自认为已经对给社会事件做最终判断这件事非常谨慎了,可还是会有这样的反转等着我。也许只有像马老师说的那样,我跟这个人不熟,不认识,就不要相信外面对他的评价,也不评价他。不过这样就等于对任何社会事件都保持沉默,使社会性事件失去了引起人们对同类事件展开社会讨论的意义了。有些事被广泛讨论后可以推动司法进步,都忍着不表达看法,那很多人就白死了。马老师作为大主播,为了明哲保身,确实要谨慎发言,但我作为一个微不足道的社会个体,对社会事件积极发表看法既是为这起事件赋予社会意义的方式之一,也满足了我个人的八卦心理和表达欲望,是个双赢的选择。所以,虽然可能会被打脸,但我还是要继续对社会事件发表意见,事件有了进展也要及时更新意见!

 

=== 更新 ===

侯耀文遗产案

在同一篇文章里更新,似乎对 rss 读者不是很友好。不过毕竟是我自己的日志,怎么方便怎么来吧!

今天又想起一个反转的旧案,侯耀文遗产案。

我有段时间非常沉迷郭德纲相声,晚上睡觉都要功放他的相声边听边睡的程度,所以无数次听他时贬侯耀华讲自己仗义相助孤儿寡母的故事。在那之后十几年里我还会时不时看到自媒体写这些事,都是贬低侯耀华的,评论里也并没有人为他平凡。在这样的信息茧房里,我对这件事的印象被一次次强化,已经深信真相就是如此了。到了2020年左右吧,我才开始看到一些不同的说法。这时候我突然发现我对整件事情的细节和结局都不了解,有的只有郭德纲一方英雄传说式的戏说调侃。之后我刻意找了一些反方立场的文章(参考1参考2),都是大段描述事件过程细节,法庭进行过程,判决结果之类可以核实的事实证据的,是我最喜欢的叙事方式!相比之下,郭德纲相声里的说法确实没有真是细节,都是节目效果。。连侯耀文后期和郭德纲爆发矛盾,郭德纲强制曹云金决赛退赛不接侯耀文电话气得侯耀文摔电话的事我都是看了反方的文章才知道的,只能说很反转,很震惊!还有他相声里口口声声说要替侯瓒讨说法,结果拒绝出庭拒绝提供证词,如果属实,那真是让我对他整个人的看法都反转了。虽然我一直不喜欢他的某些”装”的行为,但做到这份上已经是”骗”了吧?

哎,还是改不了一收到新信息就想下场讲两句的冲动,不够稳重啊。不过这件事至少双方我各听了一次发言了,比只看了一方的小作文就开始下场站队好多了。

靠不说话是不会让社会变得更好的,所以今后我也要继续发表观点,错了及时改正!

Comments

  1. 台湾那个不清楚,但彭宇案太经典,这里面可以分析的东西很多,比如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争,这个案子就证明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很多社会事件一样,关注过程比结果更重要,能让人更接近真相,也能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还有就是我说的,尽量站在弱势群体的一方,如果没有掌握百分百的事实证据,要说话就要为弱者说话。如果两边都是社会名人、网红,比如郭德纲和侯耀文,套用我关注的科普作家土摩托的一句话就是“凡是在当今中国混得风生水起的十有八九不是好人”,看他们狗咬狗就好。

    1. 如果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只能选一个,那我选结果正义,比如用窃听器获得证据证明对方犯罪。但这个结果很难保证是正确的,因为没法验证。
      程序正义导致错误结果的情况也有,但有据可查,有迹可循,更好统一标准,有可操作性,更适合现实世界里用来约束公检法的权利。国内几次社会事件里缺少的就是程序合规,也就是所谓的尊重法律。
      微博有一个留言的观点让我耳目一新,他说人已经逮捕了之后发现不能定罪,这时候要翻案公检法就有人要挨罚。因为人都是趋利避害的,所以会想尽一切办法避免自己被罚,也就有了超期羁押最后都被办成了铁案的结局。他的建议是让公检法敢于做出翻案的决定,就是不让他们因推翻之前的错误而受到更大的惩罚。
      这个想法有很多问题,比如这样可能导致更多肆无忌惮的超期关押和随意定罪,但也确实指出了自己人监管自己人的当前制度下一个可能性比较低的出路。
      当然比起赌青天大老爷门良心发现自己推翻自己,还是不如另设监管部门监督执法的程序正义情况,让利益不相通的另一部门进行监督的好。不求他们内部揭发,至少外部的人民群众发现了已经举报抗议了的情况下,你不能当作没看见,强行将错就错吧。

      美国现在反堕胎法案通过了,让我确认了从以前就在怀疑的大法官制度。把相当于立法权的巨大权力交给少数几个人,如果他们不能代表当代人民的普遍意愿怎么办呢?就算他们没有被收买,那决定大法官人选的人更多挑选支持自己观点的大法官怎么办呢?当你的正义和我的正义相冲突的时候,就已经没有绝对的正义了,只剩绝对的强弱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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