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这个说法有一定的不严谨性。你可以说拿起手机走到床上躺下盖好被子按好第二天的闹铃的状态是睡前,不过根据我的生活经验,这个睡前状态普遍可以持续3小时以上。
我这个睡前日记,是准备写完了再去进入上面提到的那总睡前状态中去的,一种日记。唯一特别的一点是,此时我已经服了速效安眠药,有点醉醺醺的。
今天的日记写我之前读过的一本书吧。是从老罗演讲带货时第一次接触到的《美国种族简史》。说实话这本书作为大众读物算得上是相当无趣的,可以说是一种学术报告。
我读过那种一边讲一个领域一段时期的状态变迁,一边穿插很多故事,让重要人的故事带动历史前进,比如《重病之王 癌症传》,《码书》之类的。这是我最喜欢的了解一个新领域的方式。很可惜,《美国种族简史》是完全的另一个极端。读这本书有种听学术报告的感觉,把各种历史状态和统计数字直接砸在你脸上。虽然我非常讨厌上来就是大段主观观点,没有事实支撑硬要造理论的书,可现在看来全是干货的实锤作品我也看不懂啊。幸好当时是在健身房健身没东西听,偶然想到就听了下来。
我读完这本书有点久了,可能是去年读完的。里面具体的数据可以说完全忘记了。这种时候还记在脑子里的,才是一本书能给我留下的长久记忆,是最保值的部分。我的记忆是原来爱尔兰人当年年在美国那么不受待见啊。以前听爱尔兰音乐觉得真是充满美好的异域风情,可现实中他们是美国当时的移民底层。印象中美国有个专门的刻板印象叫”红发爱尔兰女孩”,是对爱情对性都很开放的热情女孩。宫崎骏动画里有很多女主就是红发,不知道和这个形象的刻板印象有没有什么关系。
德国人确实很厉害,在移民里做的工作属于几乎含量比较高的。
中国人移民的形象从刚到美国开始直倒现在都很稳定,就是努力学习努力工作不善交际那一套。
黑人好像确实挺惨的。
后面的彻底忘记了。
额,好失败的读书笔记。
我是不是应该从头快速阅读第二遍,然后再回来写呢?我以前也读过一些书,但他们中的很多对我的影响也只留下了三两句话而已。既然不是要高考,我为什么非得吸收好书中的所有信息,保持至少3年不忘记任何细节才行呢?挑着读,读个大概不求甚解不可以吗?
有些跟我相性很好的书,我读完之后会留下深刻的印象。之后的几年十几年里我还会时不时突然想起其中一些观点,然后脑内拿出来重新品味一番,看看现在的观点和当时读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变化,感慨人是会变的,之类的。另外有些技术类的书,一般读不懂第一章第二章就没法看了,所以读完一本技术类书籍的时候脑子里会形成清晰的内容关系网,当然那种读书方使需要非常专注,现在已经很少有时间读大部头的技术类书籍了。自从上班以来,也可能是自从博客自媒体到手机普及以来,我读书的能力和欲望都大有减退。最后一次看完一整本大部头技术类书籍是什么时候,我已经想不去来了。很多技术类的书好看的内容只有一部分,所以我最近几年都是挑着看看完的技术类书籍。印象中有一本讲函数式编程的,一开始说的及其邪乎,看起来巨牛无比。再读下去却越来越感觉这本书少东西。首先函数式编程说了半天只是大段逻辑分成一个个小的针对事件的回调函数。这东西平时工作中用的 Underscore.js 就是啊,早就习惯了没觉得多了不起。而且这东西能做的事很受限制,只有适合它的使用场景我才会把他拿出来用。就这样一个类似小编程技巧一样的概念,作者京然能写出一本书。他先讲一个使用场景,然后伪代码实现一遍,再用函数式编程语言A实现一遍,然后再用函数式编程语言B实现一遍。就这样,后面介绍的所有情景每种的说明后面都是三大段源代码撑场面,我看到一半放弃了。
吃了安眠药果然写东西很没有逻辑结构了,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想到哪出写哪出,看起来有点蠢。以后晚上尽量只写感性话题吧。